据媒介报道,12月21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《中华共和国生齿与规划生育批改案(草案)》,草案中删掉对晚婚晚育夫妻、独生后世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。也即是说,来岁1月1日起,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、晚育假。
这*是好天轰隆呀!
按照现有《婚姻规划生育条例生齿与规划生育条例》,可享用晚婚假10-30天不等(含3天订亲假),四川为23天(含原本的3天婚假);吻合晚育岁数(男人24周岁后生育第1胎)的良伴,可耽误30天产假(女)。
但假如依照批改案草案,从来岁1月1日起将勾销晚婚假、晚育假!单位注解,只需新策略没实施,就按老策略履行,所以,只需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告假,吻合前提的仍可享用现有的晚婚假,而来岁领证的就只可享用3天订亲假。
此动静一出,全国大龄未婚青年甚是唏嘘,有很多人暗示为了多出来的晚婚假,爽性在12月31日将结婚证给领了!很多独身青年们有劫难言,好不轻易熬到了晚婚岁数,却勾销了晚婚假,笑问这是在逼死大龄独身狗的节奏吗?还奚弄这草案简直是对80、90后的深深恶意!
动作已步入晚婚晚育行列的大龄青年,笔者也充实体味到这动静具有何等激烈的攻击力度(内心是崩溃的......)。延迟退休也就算了,竟然连可怜的晚婚晚育假也要抽剥的话,那很多攻击我国青年的决意信念呀!(内心是崩溃的......)
好吧,既然没有能力扭转局势,那也只可改变心态了!所谓上有策略,下有对策。有器械有近期结婚规划的青年朋友,赶紧结婚去吧!为了多出来的晚婚假,赶紧领证去吧!为了把娇妻娶回家,赶紧买好婚房双双把家还吧!
- 明年1月1日起晚婚假取消!赶紧买好婚房双双把家还吧!